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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职称评审有关申报材料的要求

2015年09月21日 15:54 人事处 点击:[]

一、上报材料
1、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
2、《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3、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评审简表需经系部核实签字盖章。(软件从河南职称网http://www.hnzc.gov.cn,“软件专区”下载“个人版”)(也可用word格式打印)
4、第一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5、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6、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中级、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或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在指定送审的论文封面上注明“送专家鉴定”。
为便于评委查找,论文、著作应按《评审简表》所填顺序编号,论文封面上写明编号和文章题目,目录中画出醒目标记,折好文章页码,指定的鉴定论文应排列在论文首位。著作字数的计算方法:全书总字数除以全书总页数乘以本人编写页数。
严禁虚报论文及著作字数,如有恶意虚报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其三年内的申报资格。
7、申报各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8、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教务处盖章)。
9、《评审简表》、《业绩量化登记表》原件各2份。
10、申报教授及破格申报人员须参加答辩,参加答辩人员交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11、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及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提交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12、申报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2名以上校外本专业教授的论文审核推荐意见。(两名教授分别鉴定两篇论文,共4份。)【注:10、11、12项为提交省高评委时所需,暂时不用提交】
二、填表说明
(一)评审表
1、封面:
(1)封面评审类型:正常、转评、破格。
(2)工作单位:均填“河南工程学院”全称。
2、第1页:
(1)贴1寸近期免冠照片。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外语水平:何时何语种何等级(A、B或C)及国家级(省级)合格或考试分数(2005年以后考试人员必须填写考试分数)或免试。最高学历:根据本人情况填写学历(学位):专科、本科、本科(学士)、本科(硕士)、研究生(硕士、博士)。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审批机关及证书编号:按资格证书填写,以考代评取得的资格,需注明考试。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时间:聘任时间以取得资格后正式聘任时间为准。执行何种工资制度:统一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人档案存放单位:河南工程学院人事处。单位人事部门电话:填写两个,一是人事处办公室电话62508215:二是本人联系电话。
3. 第2页:工作经历:从第一学历填起,写明毕业学校、专业,职务为学生,工作后分初、中、高级职务分阶段详细填写。
4. 第3页:学习培训经历:指参加专业学习,国内外进修学习等继续教育学习。
任现职以来奖惩情况:任现职以来指取得现资格并聘任以来(以下同),指任现职以来获得的行政奖惩。
5.第5、6页: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依次填写科研获奖[写清项目名称、项目奖励部门和级别,本人所起作用(主持或参加第几名)]。
科研鉴定,写清项目名称、本人所起作用(主持或参加第几名),项目鉴定部门。
6. 第7、8页:任现职以来著作、论文:依次填写著作(写清出版社及书号、名次及字数)、论文(论文写清何时何刊物、何期卷、刊号、名次、字数)。
成果奖励、项目、著作、论文不重复填写,未出版、未鉴定的不再填写。
7. 第9、10页:个人业务自传:个人业务自传包含完成教学工作量情况。
8.第12页:申报个人有无说明,无说明填“无”。 责任保证:统一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本人签名,年月日。
9.第13页:第1、2、3、4栏分别由人事、科研、教务、财务处签署评意见并盖章,第5栏由所在部门的主任(或行政负责人)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签署评审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内容统一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同意上报”
10.第14页:年度考核结果档次如实填写近5年的考核结果。系部对任期做总体考核并对申报人政治、工作等写出鉴定意见。
11. 第14页以后内容不填。
12.用B4纸复印,中线装订。
(二)评审简表
《评审简表》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软件规范录入A3纸打印(软件从河南职称网http://www.hnzc.gov.cn,软件专区下载“个人版”)。申报人所在地市选择“省直”;单位性质选择“公办本科”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代码19018;工作单位:河南工程学院;代码:19018026;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选择时应注意“硕士研究生”“研究生”“硕士”区别,后面的“详情”填定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所获学位;教育教学方面获奖情况:必须以获奖证书为准;教学效果一栏,由教务处统一填写,本人填写无效。填写完毕后,可以打印简表,同时点“上报申报信息”按钮,文件命名为本人姓名.txt,将生成的文本文件报人事处,由人事处汇总上报高评委。注意:生成的.txt文件不可做任何修改,否则系统无法接收。
三、有关规定
(一)关于教学质量考评的问题
任现职以来,获学校学期教学质量考评优秀2次可按照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对待(以学校文件为准);
(二)关于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的问题
教育、教学研究论文限一篇。
(三)关于后续学历及论文检索的问题
学历认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认证,也可通过有关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认证并打印学历认证报告。
论文检索可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也可以在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检索页。合法期刊出版单位可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首页在线查询”—“新闻机构查询服务进行检索。打印并提交检索页。(论文、著作检索均按照评审表所填顺序编号)。
(四)关于职称外语的问题
1、有效期问题
1999年及以后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4年)、2000年及以后取得B、C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3年),或者2005年及以后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不受原有效期的限制;其申报或聘任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仍须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取得省级合格证书或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
转换系列(专业)评审的人员,由无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转评有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须参加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要求;其它转评人员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2、外语免试的条件
有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免试外语:
(1)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3)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按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 60%以上)或硕士学位获得者或在国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评聘副高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4)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 BFT)通过中I级者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通过高A级者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5)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
(6) 独立出版外文专著、译著 10万字以上,具备较高外语水平的人员。
(7)任现职以来,累计不少于 3年或年均不少于半年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工作的人员。
(8)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工作的人员。
(9)当年年底年满 50周岁以上的人员。
(10)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人员。
(11)外语考试期间从事援外工作的人员。
(12)经组织选派进疆工作期间或参加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期间的人员。
(13)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成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①省级二等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两项国家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②其他在本专业领域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或其他有突出贡献者,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③省级三等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一项或省辖市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第(6)、(7)、(11)、(12)、(13)条的人员,需填写《河南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河南职称网下载)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在本年度职称报名时一并提交人事处。
符合其他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不再办理外语免试审批手续。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时,需同时报送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
(五)关于破格评审的问题
为了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吸引、鼓励高层次人员来我院工作,博士后流动站合格出站人员、博士、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以及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管优秀专家、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方面一等奖的主持人,以及作出特别突出贡献的人员,经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省职改办批准,可以破格1-2年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特别优秀的人员(卫生系列除外)可以越级申报。
任职年限破格人员申报时,须提交用人单位的专题推荐报告和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推荐意见。
学历破格的规定继续执行。
(六)申报学历问题
1、凡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现从事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按破格条件进行评审。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学科分类,同一学科内的专业为相近专业。从职称申报的角度,我省把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视为相近专业,但有些特殊专业如医学、外语、理学、工学等应严格要求本专业。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对学历专业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参加工作后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从取得学历之日起满两年后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不满两年可破格申报。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上述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申报时须提交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在职学习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但没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人员,需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方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七)关于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学科设置问题
根据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我省实际,对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学科名称进行了调整和规范。调整后的学科如下:
哲学(新增)、经济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名称德育)、就业指导、教育学、心理学(新增)、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统计学(新增)、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新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新增)、轻工技术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新增)、食品科学与工程(新增)、作物学(新增)、园艺学(新增,原名称农学)、畜牧学、兽医学、林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新增)、中医学、药学(新增)、中药学(新增)、护理学(新增)、管理科学与工程(新增)、工商管理(新增,原名称管理学)、公共管理(新增)、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原名称音乐)、戏剧与影视学(新增)、美术学、设计学(新增)等54个学科。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5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的通知 下一条:教师系列高级(含非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考核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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