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11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的通知》(教办高〔2018〕13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申报、选拔、推荐工作。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推荐名额:根据文件规定,我校推荐名额为2人,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人。
2、条件要求:见附件中文件规定。
3、各单位请于2018年3月24日下午5点之前,将本单位统计表发送至人事处蔡二勤 OA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人事处
2018.03.21
河南工程学院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申请国内访问学者统计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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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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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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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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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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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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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教学科研是否满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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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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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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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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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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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
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的通知
各本科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1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提升高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政策措施,选拔学科急需培养、符合项目要求的青年骨干教师,加强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为学校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后备骨干力量。
二、选派学校要按照选派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推荐。为提高录取率,访问学者申请人从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中遴选导师,须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并提前安排好自己的教学工作。
三、根据去年推荐人选实际注册情况,个别学校存在把关不严造成计划指标浪费,此类学校限推荐1人,其他学校推荐2人,学科教学论教师可在限额外申报。我厅将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按选派计划审核,择优报送。
四、各有关高校务必于4月18日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1份)和《推荐表》(2份,推荐意见栏须逐个问题回复清楚)报送至我厅高教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825房间
联系人:张俊丽 赵万勇
电话:0371-69691855
E-mail:gaojiao825@126.com
2018年3月13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依申请公开 2018年3月13日印发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提升高校青年教师专业能力,加强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等3部委《关于印发< 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年)>的通知》(教高〔201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人厅〔2004〕8号),现就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8年,资助1000名中西部地方高校及国家民委直属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项目,其中,师范类专业学科教学论教师不少于100名。通过访学,提高青年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为地方高校培养人才培育生力军。
二、选派对象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工作安排
1.信息发布(2018年4月1日—4月20日)。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样表,供查询和下载。
2.组织申报(2018年4月1日—4月20日)。各有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推荐名额下达至有关高校。选派学校按照本校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并将推荐材料报送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
3.推荐遴选(2018年4月21日—4月30日)。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选派条件及指标情况,审核推荐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并于4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和《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报送武汉中心。
4.终审公布(2018年5月3日—5月14日)。武汉中心审核推荐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公布。
5.志愿投递(2018年5月15日—5月20日)。武汉中心根据申请者访学志愿,将推荐材料投递到各接受学校。
6.录取调剂(2018年5月21日—6月10日)。接受学校将推荐材料递交相关访学导师审核,并将录取情况以《录取登记表》的形式报送武汉中心,同时向申请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未录取材料返回武汉中心后,根据申请者志愿进行调剂。
7.录取公布(2018年6月11日—6月30日)。武汉中心主页分批次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8.报到注册(2018年9月15日—10月30日)。访问学者报到注册后,接受学校将注册名单以《注册备案表》的形式报送武汉中心,武汉中心核实汇总后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经审核同意后将资助经费核拨到接受学校。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管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指导等工作,武汉中心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和支持服务工作,相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2.做好推荐遴选工作。相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作为提升高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来抓,设计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遴选机制,选拔出需求最迫切、最符合项目要求的青年骨干教师,并督促选派学校加强对访问学者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各有关省(区、市)及国家民委直属高校名额分配详见附件。相关省(区、市)可按推荐名额的110%报送推荐人选,以确保推荐名额最终全部完成。对未能完成推荐名额或因推荐人选不符合条件等原因导致计划空缺的,名额将调剂到其他地区。我司将对各省(区、市)访问学者选派工作情况进行绩效排名,相关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省份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
3.做好访问学者培养和管理工作。接受学校要与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选派学校建立良好的共管互动渠道,落实访问学者中期考核和结业考核制度,为访问学者提供不低于博士研究生标准的研修和住宿条件,提供网络、图书资料等学习资源,组织相关学术活动。访学导师应结合访问学者的自身条件,制定符合访问学者需求的研修计划,帮助访问学者提升教育教学技能和科学研究能力,促进他们的专业发展。
4.严格经费管理。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用于资助部分访学培养费。
五、联系方式
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联系人:龙淳,易静
电话:027-68752845
电子邮箱:gnfwxz@163.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大学校内梅园二路
邮编:430072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联系人:张春柳
电话:010-66092049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邮编:100816
附件: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推荐名额分配表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