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度校内二次分配有关材料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我校2018年度二次分配结算工作现已开始,请各部门于下周五(1月4日)下班前将二次分配预审材料(附件一)报人事处劳资科审核备案。预审通过后,请及时与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等职能部门核对信息,确定本部门专职(含兼职)教师年度教学、科研工作量数据,并在核准的分配总量内,根据部门实施方案,完成二次分配结算工作。部门二次分配结果相关材料(附件二)请最迟于2019年1月11日下班前报人事处备案汇兑。
二次分配结算工作涉及到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并直接关系到全校年终各款项的及时、准确发放,请各部门负责人与经办人引起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在相关材料上签字确认,合理安排本部门工作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分配结算工作。
报送地点:人事处劳资科(综合楼913)
联系电话:62508211
附件表格:点击下载
人事处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二次分配年终结算工作预审材料清单
1、《30%奖励绩效扣发/预留情况登记表》(一份)
2、《岗位基础津贴扣发/预留情况登记表》(一份)
3、本部门拟用于二次分配的自筹经费备案材料(如有)。
4、关于本部门二次分配总量情况的报告(一式两份)
附件二:二次分配结果相关材料清单及要求
1、机关、教辅部门:
(1)已通过人事处审核的《分配总量报告》;
(2)非教学部门教学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统计表;
(3)分配结果(即《二次分配年终结算表》)
(4)机关、教辅部门2018年度《校内扣款再分配结算表》(如有涉及)
2、教学部门:
(1)本单位人员基本情况。
包括教职工总数,与二次分配方案对应的各类人员人数等;
(2)二次分配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包括:
①分配资金来源及金额;
②当前各职级教学人员课时费执行标准;
③绩效考核情况:包括专、兼职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以教务处、科研处审核结果为准,要求在部门内部公示),冲抵后仍未完成教学科研基本工作量人员情况及明细表(请填写《教学部门未完成教学、科研基本工作量教师明细表》并附后);
④分配结果(请将教职工签字确认后的《二次分配年终结算表》附后);
⑤二次分配结果公示情况(二次分配结果及教学、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是否已公示,公示方式及时间等)。
(3)存在的问题、改进办法。对进一步做好二次分配工作的意见、建议。
(4)本部门2019年度拟执行的岗位基础津贴预发/预留比例(缺省为7:3)。
(5)其他必要材料。如本部门二次分配方案有所修订,应再次备案。
上述纸质材料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后,盖学院公章报人事处劳资科;电子版请发邮箱:lzkhau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