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国煤炭教育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煤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中煤教协[2019]32号)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人选对象及条件
见通知要求(附件1)。
二、选拔数量、办法及程序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共计4名(其中,职能部门推荐不超过2名)。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认真选拔,将推荐候选人报人事处(各部门最多推荐1名)。学校择优推荐上报。
三、提交材料要求
1.各部门于11月1日下午5点之前提交推荐人选《全国煤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蔡老师OA邮箱)及纸质版一式两份(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材料报送地点:综合楼913室人才科。
附件:
1. 附件1:中煤教协〔2019〕32号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煤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2. 附件2:全国煤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人事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