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职称评审预报名工作已经结束,请已进行预报名的我校教师,尽早着手准备个人申报材料。现将部分相关规定及需注意的事宜提醒如下:
一、关于后续学历认证及论文检索的问题
后续学历人员,须针对与申报职称条件要求相符的学历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从学信网打印个人学历认证页面。
学历认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认证,也可通过有关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认证并打印学历认证报告。
论文检索可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也可以在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检索页。合法期刊出版单位可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首页“在线查询”—“新闻机构查询服务”进行检索。打印并提交检索页。
二、关于职称外语的问题
1、有效期问题
1999年及以后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4年)、2000年及以后取得B、C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3年),或者2005年及以后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不受原有效期的限制;其申报或聘任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仍须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取得省级合格证书或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转换系列(专业)评审的人员,由无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转评有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须参加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要求;其它转评人员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2、外语免试的条件
有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免试外语:
(1)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3)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按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 60%以上)或硕士学位获得者或在国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评聘副高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4)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 BFT)通过中I级者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通过高A级者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5)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
(6) 独立出版外文专著、译著 10万字以上,具备较高外语水平的人员。
(7)任现职以来,累计不少于 3年或年均不少于半年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工作的人员。
(8)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工作的人员。
(9)当年年底年满 50周岁以上的人员。
(10)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人员。
(11)外语考试期间从事援外工作的人员。
(12)经组织选派进疆工作期间或参加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期间的人员。
(13)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成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①省级二等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两项国家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②其他在本专业领域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或其他有突出贡献者,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③省级三等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一项或省辖市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第(6)、(7)、(11)、(12)、(13)条的人员,需填写《河南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河南职称网下载)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在本年度职称报名时一并提交人事处。
符合其他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不再办理外语免试审批手续。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时,需同时报送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
三、关于破格评审的问题
为了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吸引、鼓励高层次人员来我院工作,博士后流动站合格出站人员、博士、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以及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管优秀专家、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方面一等奖的主持人,以及作出特别突出贡献的人员,经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省职改办批准,可以破格1-2年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特别优秀的人员(卫生系列除外)可以越级申报。任职年限破格人员申报时,须提交用人单位的专题推荐报告和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推荐意见。学历破格的规定继续执行。
四、关于申报学历年限的问题
(一)凡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现从事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按破格条件进行评审。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学科分类,同一学科内的专业为相近专业。从职称申报的角度,我省把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视为相近专业,但有些特殊专业如医学、外语、理学、工学等应严格要求本专业。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对学历专业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参加工作后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从取得学历之日起满两年后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不满两年可破格申报。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上述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申报时须提交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在职学习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但没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人员,需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方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师资科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