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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工程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规定》的通知(河工院党发〔2018〕93号)

2018年09月13日 15:54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河南工程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中共河南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919




河南工程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党政干部作风建设,增强纪律观念,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行,根据相关考勤规定,特对学校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作出进一步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外出范围

领导干部外出是指因公、因私离开学校,出差、参会、治病、探亲、旅游、进修学习以及婚、丧、产假等,无论工作日或节假日,都要履行请销假手续。

二、实行分级审批

校领导需要外出的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应事先向党委书记请假,并告知党委办公室;副校长应事先向校长请假,并告知校长办公室。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例会时间,校领导尽量不安排出差。

正处级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外出,应向本单位班子成员通报,并须经分管或联系领导同意后,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批准;副处级干部外出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经分管或联系领导批准。

三、请销假手续

1. 处级干部外出在3天(含)以内,须按分级审批规定口头或电话等方式向分管或联系领导请假,在得到准许后,提前将外出事由、去向和往返时间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回校后3天内销假。

2. 处级干部外出3天以上,须填写《河南工程学院处级干部请销假审批表》,党群系统的主要负责人须征得分管或联系领导同意后向学校党委书记请假,行政系统的主要负责人须征得分管或联系领导同意后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将《请销假审批表》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后方可外出;回校后3天内销假。

3.处级干部外出2周及以上,须经分管或联系领导、学校党委书记(或校长)同意后,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审批后,将《请销假审批表》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后方可外出(遇有特殊情况,可先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批准,然后在党委会做出说明);回校后3天内销假。

4.凡有3名以上处级干部参加的郑州市外集体活动,须提前经党委批准,并由牵头单位(部门)负责办理集体请假手续。集体请假手续包括:允许活动举办(或参加)的领导审批文件;《集体请假报告》,报告内容含活动内容、出行时间、地点、请假人员名单。

5.如遇重要的评估、评审、评比、专项督查检查等活动,承担相应工作任务的干部,应征得有关校领导的同意后,再履行请假手续。

6.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可按分级审批规定先电话或口头等方式请假,事后应及时补办手续。

7.寒暑假及长假期间,处级干部离开郑州1周以内,须经分管或联系领导同意。外出超过1周以上的,须经分管或联系领导同意后向学校党委书记(或校长)请假,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8.请假期满需续假的,须按分级审批规定向有关领导续假,然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逾期不续假的,按旷工处理。

9.领导干部请假涉及到考勤、考核、津贴等有关事项,按照学校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进修学习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规定及说明

1. 全体党政干部要严格遵守请销假的有关规定,提前办好请假手续。

2. 处级干部请假期间,须妥善安排好离岗期间相关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

3. 各单位、部门处级干部,尤其是党政正职,原则上不能同时请假离校。遇有发生突发事件、重要关键时期等情形,不安排请假,正在休假的立即中止休假。只有一位处级干部的部门,外出期间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4. 学校大型会议(活动)因故不能参加,须按会议(活动)要求提前请假或向主持会议(活动)的校领导请假,并同时向党委组织部和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

5. 处级干部在请假手续未批准前,不得擅自离岗。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对因擅自外出造成工作损失者,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 党委组织部每月将请销假情况汇总抄送人事处。每年将对处级干部外出执行请销假制度的情况进行汇总,并将结果作为对处级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7. 处级干部请销假备案日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河南工程学院处级干部请销假审批表》可在党委组织部网站上下载,由本人或工作人员送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8. 本规定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十月一日起执行,原《河南工程学院领导干部请假制度(试行)》自行废止。

附件:河南工程学院领导干部请销假审批表

中共河南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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