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岗位管理制度 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豫人社〔2019〕18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在个人申请、所在部门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委员会研究,拟推荐聘任结果公示如下:
黄马超同志符合超岗聘任条件,拟推荐聘任至工勤一级岗位(高级技师);
姚永耀、梁涛、王鑫、王宁、李洋、孙洪勋等6位同志符合超岗聘任条件,拟推荐聘任至工勤二级岗位(技师);
丁佳、孙连民、周昱、朱玮玮、王啸晨、王海洋等6位同志符合岗位聘任条件,拟推荐聘任至工勤三级岗位(高级工)。
公示期2023年11月17日—11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反映。
人事处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