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02号)精神,在二级单位评选推荐的基础上,人事处、教务处和科研处对被推荐对象评审条件进行了审核,并征求党委教师工作部和纪委意见,确保推荐人选无师德师风和违法乱纪情况后,提交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至评选推荐委员会进行研究。
2023年6月25日,经评选推荐委员会评选,确定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如下:
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服装学院 理学院(备选)
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张 珺 王建府(备选)
河南省优秀教师:叶心宇 何 利
刘少辉(备选) 刘见宝(备选)
公示期为2023年6月25日至6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反映。
人事处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