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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4年09月03日 12:04 人事处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接省医保中心通知(豫医保[201414号),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45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个人基本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信办[2012]9号)要求,我校现开展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工作,请各单位引起重视,积极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面向社会发行,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是参保人员办理信息查询、本地及异地医疗费用结算、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领取、公共就业服务、社保关系转移业务的凭证。建立完整、准确的个人基本信息数据库,是全面发行社保卡的前提,是实现全体劳动者“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基本要求。

目前省直参保职工使用的医保卡为第一代社会保障卡,无金融功能,不支持异地就医实时结算、参保转移接续、劳动力就业登记等社会保障业务,故根据上级要求,需要换发新一代社会保障卡。

二、采集对象

201441日前参加医疗保险的我校在职、退休职工(即2014531日以前领取过医保手册及医保卡的职工。)

三、采集内容

按照《河南省社会保障卡个人信息数据采集标准》的要求,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个人基本信息。

四、采集工作时间安排:

1、各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职工数据采集管理工作,9月3日-9月5日统一领取本单位职工的《河南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信息采集表》)。注意:谢绝学生代领

2、自领表之日起至919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核对《信息采集表》,按照表背后的《填写说明》以及模板说明(见附件1),如实核对和填写;

3925日前,各单位将核对之后的《信息采集表》报送至人事处劳资科(综合楼922)。

4、本次社会保障卡数据信息采集目的是换发新一代社会保障卡,按照河南省主管部门规定,本次发卡费用统一安排,个人不负担,请务必按时将核对之后的《信息采集表》报送人事处。对于因个人原因错过集中信息采集的人员,发卡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信息采集表》一人一份,复印无效。建议个人可在原表复印件上预填写无误后,再将信息誊抄至原表中;

2、《信息采集表》不可折叠、污损、订钉或涂改

3、要求使用黑色中性笔如实填写,字迹清晰,字体工整;

4、《信息采集表》中已打印出来的个人信息如有错误,请务必按照表背面《填写说明》中的要求进行更改。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2508211

联 系 人:汪老师

附件1:《信息采集表》样表

附件2:社会保障卡简介

社会保障卡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卡”,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的卡面样式,正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背面印有持卡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持卡人照片、发卡单位、金融机构等信息。

社会保障一卡通数据采集是通过技术手段将个人的基本信息录入到统一的社会保障业务系统中,为每一位参保职工建立起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社会保障信息档案。数据采集是全面发行社会保障卡的前提,是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是实现为全体劳动者“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基本要求。

社会保障卡主要功能有身份识别、社会保障业务、查询功能、银行金融功能。
身份识别:社会保障卡卡面和卡内均记载持卡人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等基本信息,能够实现“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社会保障业务:在省直统筹区域内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以及相关医疗费用的支付,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就医实时结算;申请劳动能力、职业资格鉴定;办理就业登记、参加政府经费补贴的职业培训项目等;缴纳社会保险费,领取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待遇以及各类扶持政策补贴。

查询功能:社会保障卡记录了持卡人的基础信息和相关业务信息,持卡人可以通过服务网点、网站、热线电话查询个人的基本信息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缴费情况及待遇享受情况。

银行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享有免收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卡挂失费及省内同行存取手续费、省内跨行一定额度的存取款手续费等优惠措施。

上一条:通知:2014年教师招聘体检工作相关事宜 下一条:关于报送教工签到表和教学部门坐班人员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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