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现开展2017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申报、推荐工作。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条件要求:已聘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符合《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2017]64号)所规定的申报条件,可申报聘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中的各类奖励、成果获得和承担项目完成时间等,原则上应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内取得。有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限要求的,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限计算到2017年6月30日。详细申报条件见附件一、附件二的文件规定。
2、材料要求:
①按照文件内的申报条件,提交《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申报人签名)、《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名册表》一份、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相关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和成果、奖项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3、时间要求:2017年9月30日前,申报人将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表格报送至综合楼人事处913房间,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人事处
2017年9月21日
附件二:《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