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我校拟于近期开展第四批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认定条件及程序
详见附件1《河南工程学院双师型教师培养与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豫工院人〔2014〕38号)。
2.申报时间
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31日
3.申报材料
(1)河南工程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纸质+电子);
(2)现职称证书复印件(纸质);
(3)符合认定条件的佐证材料复印件(纸质);
(4)各院部第四批双师申报汇总表(纸质+电子,详见附件2)。
4.注意事项
(1)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已经认定的人员不能重复申报(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校认定文件文号分别为:豫工院人〔2014〕154号、豫工院人〔2015〕21号、河工院人〔2018〕81号);
(2)综合部门教师如需申报,应到所属院部进行申报;
(3)所有申报纸质材料均需院部审核后加盖公章并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综合楼913人事处职称科,电子稿发送至职称科杨明霞OA,未经院部审核并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2021年3月23日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