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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06月25日 16:26 人事处 点击:[]

关于做好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 

 

校属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的通知(豫人才〔20175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豫人社〔201837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职人员和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满足《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三个层次的认定标准。

二、申报人选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三)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引领和带动我省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突破或提升;

(四)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认定分类及标准

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要求,我校高层次人才可以申报顶尖人才(A类人才)、领军人才(B类人才)和拔尖人才(C类人才)。具体标准如下:

()顶尖人才(A类人才)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3.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以色列等发达国家相当于院士的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成员或高级成员)

4.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5.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者:国际著名金融机构(见说明1)首席执行官或首席专家,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见说明2)首席执行官;国际著名学术组织(见说明3)主席或副主席;国际标准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顶尖人才。

()领军人才(B类人才)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荣誉称号之一者:国家“千人计划”人选(见说明4);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见说明5);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见说明6);国家外国专家局“首席外国专家项目”人选(见说明7);中央直接联系掌握的高级专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2.5年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 “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获得者;中国专利金奖前3位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长江学者成就奖。

3.5年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者: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首席专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要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 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863计划”领域主题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召集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牵头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4.具有下述各岗位经历之一者:世界500强企业(见说明8)总部董事会成员、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国际著名金融机构、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中层正职管理人员或技术岗位负责人;国际著名学术组织成员。

5.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原百人计划”)人选;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原千人计划”)人选。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领军人才。

()拔尖人才(C类人才)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荣誉称号之一者: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重点外国专家项目”人选;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2.5年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 “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获得者;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中国青年科技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获奖作品主创人员;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获奖作品主创人员和获奖个人;中国广播电视大奖获奖作品主创人员和获奖个人;中国文联12个奖项获奖作品主创人员和获奖个人;中国作协4个奖项获奖个人;长江韬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奖、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获得者或主要作者;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获奖主持人。(见说明910)

3.5年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者: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前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项目分课题组长;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第一负责人, 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组第一负责人, 863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世界500强企业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高管及技术研发负责人;全国知名学会会长、副会长。

4.省优秀专家;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特聘教授;省特聘研究员;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省“国际人才合作项目计划”外国专家人选;省会计领军人才;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获奖作品主创人员(见说明10)

5.5,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荣誉称号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拔尖人才。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各部门请于20190630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9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蔡二勤OA邮箱。

(一)纸质材料

1.《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附件1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3.符合分类认定标准的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并加盖院系公章。

4.通过资源共享等渠道能够认定其身份的高层次人才,不再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对通过资源共享等渠道无法核实身份的高层次人才,按需要追加以下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历、学位人员,须分别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文件、项目合用、业绩成果鉴定等。

5.申报材料用档案袋进行分装,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申报人姓名、申报类别和推荐单位(统一填写河南工程学院)。

(二)电子版材料

1.《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电子版。

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jpg格式,单张大小不超过2M)。

3. 《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所填写的专家类别、获奖类别、担任项目职务相关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jpg格式,单张大小不超过2M)。

(三)材料审核要求

推荐部门负责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审验申报人所有证明、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在《河南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申报及认定申请表》相应栏目中签字盖章;同时提交复印件;电子版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以上工作要求依据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培训工作推进会提供要求确定,如后期还需相关补充材料,以省里正式通知为准。

五、工作要求

推荐部门要严把人选质量关,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推荐遴选程序,择优推荐,并对推荐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表现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质量。对于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个人及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的单位,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责任。

联系人:蔡老师

电话:0371-62503682

附件1:河南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申报及认定申请表(点击下载)

附件2:说明(点击下载)

人事处

201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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