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南省教育厅辅助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我院贺娜等5位同志通过资格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10年1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人事处。
馆员3名:贺娜、胡献慧、袁媛
助理馆员2名:石莹、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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