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常鉴定(含异地安置人员)
1.病种种类(15个):
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非透析)、异体器官移植、冠心病(支架/搭桥)、结核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炎症性肠病、甲状腺功能亢进
2.申报地点: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慢性病申报和诊疗定点医疗机构
3.申报材料:
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病历和检查化验单(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和3个月内诊断证明,《河南省医疗保障门诊慢性病终审鉴定表》(在就诊医院医保办领取)
②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申请病种、联系方式。申报多个病种,须按申报病种分别准备申报材料。
4.申报时间:可随时将申报材料送至所选定定点医院医保办申请鉴定。
5.鉴定流程:定点医院专家审核,申请通过后3-5个工作日即可享受待遇。
二.集中鉴定
1.病种种类(19个):
肾病综合征、冠心病、二期以上高血压、慢性心力衰竭、高脂血症、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肺间质纤维化、帕金森氏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血管性痴呆、糖尿病、肝硬化、自身免疫性肝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前列腺增生(中、重度)、视网膜静脉阻塞
2.申报材料:
①一年内相关病历和检查化验单(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②《河南省医疗保障门诊慢性病终审鉴定表》(在就诊医院医保办领取)
③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申请病种、联系方式。申报多个病种,须按申报病种分别准备申报材料。
3.申报时间:每年4月和10月,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定点医院医保办申请
4.鉴定流程:定点医院组织初审,初审通过人员会被体检医院通知按要求参加体检,省医保局组织医学专家对体检病历进行终审鉴定。
三.异地安置人员慢性病申请
(长期在异地居住并已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的属于我省医保异地安置人员)
1.申报日常鉴定病种的异地安置人员,可随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选定定点医院医保办申请鉴定,并注明“异地安置人员”。
2.申报集中鉴定病种的异地安置人员,于每年4月和10月将申请材料报送省医保慢性病窗口,不再参加初审和体检,直接进入终审。
四、异地安置门诊慢病结算要求
1.受理条件:已办理异地安置并已批准门诊慢性病
2.办理时限:每年1月和7月将报销材料交至经三路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省医保中心4楼慢病窗口
3.材料明细及要求:
①有效收费单据(发票原件)、门诊费用清单(部分医院需要自行打印)和病人医保卡复印件
②在所备案的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作为门诊慢性病定点医院
③每次报销只收取同一家医院的收费单据(院外药店购药不在报销范围)
五、联系电话:0371-65751397
文章内容摘自: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文件(豫医保中心[2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