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1】20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
选派对象必须是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45岁以下(196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是40岁以下(197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名额
我院向教育厅的推荐名额为1人。
每个教学单位最多向学院推荐1人。
三、访问学者研修期限:一学年(2011.9-2012.7)
四、其它事项:
1.有关系(部)应提出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对进修教师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包括访问期间主要研究的内容或项目等,明确回校后要担负的科研和教学任务。进修期满,要提交进修期间的学习总结。
2.教师应提出申请,教研室主任、院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提交本单位的书面意见。在选派进修人员时,应统筹考虑本单位的教学任务,务必保证学校教学任务的落实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3.请将本单位申请人员填写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和单位推荐意见于4月2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以便选拔推荐人员,办理有关事宜。
4.申请所需表格及相关文件请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http://www.train.whu.edu.cn/)查询和下载。
人事处师资科
201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