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3]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推荐原则
今年的职称工作要结合我校专业、学科建设的实际情况,抓好调控工作,努力做到数量控制,程序控制,条件控制相结合。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是具有竞争机制的人才评价和使用体系,在整个评审推荐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要求,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客观公正、激励竞争、社会公认的原则,注重对专业技术人员教书(管理)育人、科研水平与能力的综合评价。
(二)严格执行省人社厅关于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规定,坚持标准,层层把关;不搞矛盾上交;坚持全面考核,择优晋升,不搞论资排辈。
(三)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要考虑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和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等因素,为今后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奠定基础。
(四)严格执行回避原则,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当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本人应坚持公务回避制度,不得担任各层次评审推荐组织的成员。
(五)按照有关规定,经济、会计等系列仍实行评聘分离,在已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后,经本人申报并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委员会评审通过,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该年度的结构比例限额内予以聘任。
二、组织工作
成立河南工程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推荐委员会(简称高级推荐会),负责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推荐工作。
高级推荐会由学校有关领导、业务(技术)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基层教学单位的教师代表组成,具体名单由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在各部门推荐的基础上,于会议正式召开前抽签确定。
成立河南工程学院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简称教师中评会),负责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教师中评会由担任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具体名单由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在各部门推荐基础上,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向教育厅推荐候选专家名单(不少于35人),由省教育厅职改办正式下发文件成立河南工程学院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基层推荐工作以院、部为单位进行。各院、部分别成立基层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小组。每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3--5人(要求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具体名单由各院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院长、主任负责,院部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小组名单应于基层推荐会议召开前以书面形式报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组织的成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职称政策,遵守纪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奉公,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本部门有较高的学术影响,身体健康,能承担评审推荐工作任务。
三、评审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教师系列的人员向所在院部或任课院部申报,申报非教师系列的人员经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在人事处申报。
(二)基层考核推荐小组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考核、推荐,对照评审条件形成书面的推荐意见,并在《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署保证意见。
(三)校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负责对申报人的相关证件、专业技术工作成果以及教学业绩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展示、接受民主监督。
(四)校高级推荐会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进行考核推荐并确定拟上报人选,校教师中评会对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进行评审;
(五)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系列高级职务、非教师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上报名单和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
(六)对评审和推荐结果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
四、日程安排
9月14日前, 各院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成立基层考核推荐小组,将名单形成书面材料报人事处备案。各基层考核推荐小组组织参评人员学习职称评审文件,明确职称评审纪律。申报人向基层考核推荐小组提交相关证件及业绩材料,推荐小组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并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填写《评审表》和《评审简表》。《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经校教务处、科研处审核签名盖章。
9月20日前,各院部将基层考核推荐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人事处备案。
9月23—24日,各院部组织申报高级职称及非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聘任)的人员将申报材料、评审表、评审简表及评审简表电子版(即“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导出的.txt文件)报人事处。
9月25—27日,对申报高级职称的评审材料进行公开展示,为期三天。材料经展示后,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9月30日前,校高级职称推荐评审委员会对参评高级职称人员进行考核推荐。
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高级职称推荐结果,并将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校职称办将推荐高级职称人员名单报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组织推荐人员按省高评委要求整理上报材料,按各系列规定的上报时间上报申报材料。
10月下旬,各院部组织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将申报材料、评审表、评审简表及评审简表电子版(即“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导出的.txt文件)报人事处。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公开展示。材料经展示后,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11月上旬,召开学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具体日期经请示省教育厅后另行确定),校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评审结果,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后上报教育厅。
五、注意事项
(一)职称评审及推荐工作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和学校的长远发展,时间紧、任务重,各级组织和个人,一定要严格按时间要求完成任务,否则,错过规定上报时间即转入下年度评审,后果自负。
(二)参评人员、各级考核推荐、评审组织成员,在申报、评审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若发现申报人员弄虚作假,取消其三年内的申报资格;若发现评审推荐组织成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者,取消其组织成员资格。
(三)评审推荐费用按有关规定由个人承担。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