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师资队伍 >>· 师资动态 >>· 正文

关于2016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6年03月14日 14:39 人事处 点击:[]

各院(部)、处(室):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9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特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主要选拔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选拔的重点是在各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前三名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具有高校教师资格;
  5、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推荐指标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我院“河南省教育厅2016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名额为2人,每院(部)限推荐1名候选人员。
四、推荐程序
  1、个人自愿申报。
  2、基层单位推荐:基层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行组织推荐工作,并组织填写《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表》及《汇总表》(附后),并于3月18日前将推荐表和业绩材料原件交人事处。
  3、在院(部)推荐的基础上,校学术委员会按照省教育厅分配我院名额等额确定推荐人选。
  4、推荐结果公示,人事处按有关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五、业绩材料时限要求
1、推荐人选所获荣誉要为2011年以来获得,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
2、推荐人选所出版的著作、发表的论文等,要为2011年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并标明序号,以便专家审阅。
六、推荐表填写要求
1、按照业绩时限要求,简要填写,以便专家审阅。
2、《推荐表》A4纸双面打印,每人限1页纸。
3、《推荐表》原件1份,复印件40份。
请于3月18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报名材料交人事处,过期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62503682
联系人:金玲
附件:《推荐表》及《汇总表》格式及电子版请与本部门二次分配联系人接洽。

上一条: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公示 下一条:关于新进教师2015年暑期培训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