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3]72号)文件精神,所有在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通过系统注册、学习,并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岗位聘任、年度考核、各类带头人评选、申请各类奖项等人事管理的重要依据。
现将学时申报、证书办理具体流程通知如下:
一、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网上学时申报
1.共需科目学时申报:
公需科目已学习完毕并考试合格者,系统已自动记录,无需再次申报。
2.专业科目学时申报:
个人进入系统进行学时申报,上传附件请用JPG图片格式,扫描件或截图均可(因为用WORD格式容易造假,省人社厅不予认定通过)。上传附件要能充分证明其材料真实性,例如发表论文,需上传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等。
各部门管理员以管理员身份进入系统,对部门教师的申报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内容属实的,逐一进行“审核--通过--申报—显示人社部门备案中”,等待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结果。专业科目具体学时折算请参照http://125.219.48.4/Html/62114.html通知中专业科目折算方法。
二、证书打印或填写
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均达到合格要求,系统将显示 “证书打印”,方可打印证书或者手工填写科目及分值。证书首页个人基本信息同时填写完整,并按规格要求粘贴个人一寸照片。
三、证书报送及盖章
证书打印或手工填写完毕后,以部门为单位于2014年9月20日前统一交人事处师资科,人事处将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者将会影响本年度职称申报评审,责任自负)。
未完成2014年度继续教育的人员,可在12月份,补充申报、办理证书。
注:对此项工作有不清楚的,请阅读人事处网站-师资动态-中4月1日、4月21日的通知
人事处师资科
2014年9月4日